102学年度研究生宿舍自8月5日至7日24时止受理申请!

  • 2013-08-06
  • AdminAdmin

国立政治大学102学年度硕、博士班宿舍申请须知 

一、申请时间:1028510时起至8724时止,逾期恕难受理。 

二、申请资格:设籍于非限制地区之本校硕、博士班学生。

()限制地区为(适用于台生)

1.北市中和、永和、新店、深坑、板桥、石碇等行政区。

2.台北市各行政区。

居住于限制区者可于相同时间提出宿舍候补申请。

()户籍认定标准(适用于台生)

1.至申请日(10287)止,以(个人)户籍誊本为凭,须设籍于非限制区满两年以上

2.新学年或首次核准住宿者,须缴验个人「户籍誊本」予舍区辅导人员,经验证后,设籍如未满两年以上者,将取消住宿资格。惟举家搬迁至非限制区,且每次核准住宿时,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户户籍誊本为凭者,不在此限。

※请就近申请个人(或全户)户籍誊本 

三、申请方式:                             

()一般申请(户籍位于非限制区者)
请至政大首页点选:iNCCU爱政大  校园资讯系统  校务系统Web 版→资讯服务  学生宿舍申请  硕博士班住宿申请。

()候补申请(户籍位于限制区者)
请至政大首页点选:iNCCU爱政大  校园资讯系统  校务系统Web 版→资讯服务  学生宿舍申请  硕博士班宿舍候补申请。

※请用IE7.0以上版本或FIREFOX开启申请网页,GOOGLE浏览器无法开启。

 

四、床位区块与分配方式

()床位区块:博士班为自强十舍单人房,硕士班为自强十舍双人房。

()分配方式:依据本校「学生宿舍辅导与管理办法」第七条及第九条之规定办理。

  

1.下列资格,得优先分配床位:

 

申请资格

受理单位

备注

1身心障碍学生(持有身心障碍或残障手册)

2清寒学生(持有社会局低收入户卡)

3、现任研究生学会总干事

4设籍非限制地区达2年以上之本国籍原住民学生

住宿辅导组

 (02)29393091 ext.63251

Fax (02)2938-7225

请于申请期限内,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影本办理。

5国际学生、陆生及侨生
(就读本校硕博士班第一年且未曾在国内取得大学以上学位者第二年则须与一般生共同参与抽籤

1、侨、陆生:生侨组

02-29393091  ext.62221(陆生)

02-29393091  ext.63013(侨生)

2、国际学生:国际合作事务处

 02-29393091 ext.62058

请务必于本校寄发之「学籍记载表」上勾选申请住宿,并于规定期限内寄回,逾期恕难受理。

 

 

2.户籍位于非限制区者:于102813日上午10,经学生代表见证,由电脑乱数抽籤决定床位分配顺序,依序分配至床位额满为止。其馀未分配到之序号列入候补名单。若有床位空出,将依序递补至103530日止。

3.户籍位于限制区者:102813日上午10,经学生代表见证,由电脑乱数抽籤决定候补名单顺序,限制区候补顺序排在户籍位于非限制区之同学候补名单后,依序递补至103530日止。

4.结果公告:

(1)102815日下午5(该作业若提早完成,将于学务处网页「最新消息」公告提前开放查询)

(2)查询路径:请至政大首页点选iNCCU 

五、新住宿生皆须参加防火防灾讲习

()讲习日期:10299(星期一)

()报到地点:艺文中心大礼堂

   (详细分组场次时间,届时将公告于住宿组网页最新消息)

※当日无法参加者,可持「消防演练补训签证单」(请至住宿辅导组网页下载表格)迳至台北市内湖「防灾科学教育馆」参加训练后核章,9月底前缴回住宿辅导组。

※依国立政治大学宿舍辅导与管理办法规定:「新住宿生皆须参加消防逃生演练,无故未参加者予以违规记点8~10点处分」,未参加者以累计处分,记点达十点者勒令退宿。

六、其他注意事项:

()硕博士班住宿期限:

1.具申请宿舍资格(户籍位于非限制区)者,硕士班学生住宿期限为四学期,博士班学生住宿期限为八学期,以核准住宿之当学期起算住宿年限

2.户籍位于限制区者,候补住宿时,仅得住宿至该学年结束,次学年须重新提出候补申请。

()各学期住宿期间均不含暑假,暑假或每学年续住均需上网提出续住申请。住宿生续住申请时间:约于每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办理次学年续住申请,凡住宿生未上网申请续住者,将视同不续住。

()申请住校者经核准后,应依本校规定日期办理迁入及迁出手续,未经住宿辅导组许可,不得擅自提前迁入或延后迁出,违者依本校「学生宿舍辅导与管理办法」议处。

()申请住校学生须遵守本校「学生宿舍辅导与管理办法」等相关之规定。

()退宿者须依本校「学生宿舍辅导与管理办法」及「住宿保证金收取支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完成退离宿程序,始得申请下学期注册缴费单换单、宿费或住宿保证金退费事宜。若未依规定办理退离宿手续者,住宿保证金不予退还。

()除国际交换学生请向相关系所办理退还「住宿保证金」外;申请住宿的同学,请务必至总务处出纳组登录个人之第一银行或邮局帐户,俾利离宿时,退还所缴之住宿保证金。

()患法定传染病(依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所称之传染病)、精神异常或其他重病(视听觉及肢体残障除外),短期内无法痊癒而有隔离必要或需特殊治疗者,不得申请住宿,以维护住宿生之健康与安全。若确实有住宿需求者,需检具医院诊断书专案报请校长核可后始得申请住宿。若有隐瞒或作不实登载者,立即退宿,并送学生奖惩委员会议处;另如造成伤害者,依相关法令负责。

()因应校务发展或特殊事故,住宿生应配合校方宿舍配置,于规定期限内搬迁。

()相关查询网址:

1新生学号查询网址:http://moltke.cc.nccu.edu.tw/newstuqryno_SSO/

2宿舍法规查询网址:http://osa.nccu.edu.tw/modules/tinyd4/index.php?id=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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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户政事务所」均已连线,有需要同学可持身份证正本就近向各县市「户政事务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