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五年一貫修讀錄取名單如下:
110305017 陳○○
110305076 戴○○
注意事項:
1. 先修生錄取後不可延畢,且須報考並通過本所114學年度入學甄試或入學考試,正式取得本所錄取資格,方能完成五年一貫修讀計畫。
2. 具修讀五年一貫資格之學生可於學士班四年級期間,修習本所課程。大學期間所選修之研究所課程,成績在70分(含)以上者,至多得抵免本所畢業學分15 學分。惟若已計入學士班畢業學分,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且錄取生須於大四畢業前自行修畢會計學、統計學、經濟學。
3. 選課細節將於八月中旬以電子郵件通知。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詢王助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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