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102學年度碩、博士班宿舍申請須知
一、申請時間:自102年8月5日10時起至8月7日24時止,逾期恕難受理。
二、申請資格:設籍於非限制地區之本校碩、博士班學生。
(一)限制地區為(適用於台生)
1.新北市中和、永和、新店、深坑、板橋、石碇等行政區。
2.台北市各行政區。
※居住於限制區者可於相同時間提出宿舍候補申請。
(二)戶籍認定標準(適用於台生)
1.至申請日(102年8月7日)止,以(個人)戶籍謄本為憑,須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
2.新學年或首次核准住宿者,須繳驗個人「戶籍謄本」予舍區輔導人員,經驗證後,設籍如未滿兩年以上者,將取消住宿資格。惟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請就近申請個人(或全戶)戶籍謄本 :
三、申請方式:
(一)一般申請(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
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愛政大 →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二)候補申請(戶籍位於限制區者):
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愛政大 →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宿舍候補申請。
※請用IE7.0以上版本或FIREFOX開啟申請網頁,GOOGLE瀏覽器無法開啟。
四、床位區塊與分配方式
(一)床位區塊:博士班為自強十舍單人房,碩士班為自強十舍雙人房。
(二)分配方式:依據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七條及第九條之規定辦理。
1.下列資格,得優先分配床位:
申請資格 |
受理單位 |
備註 |
1、身心障礙學生(持有身心障礙或殘障手冊) 2、清寒學生(持有社會局低收入戶卡) 3、現任研究生學會總幹事 4、設籍非限制地區達2年以上之本國籍原住民學生 |
住宿輔導組 (02)29393091 ext.63251 Fax (02)2938-7225 |
請於申請期限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辦理。 |
5、國際學生、陸生及僑生 |
1、僑、陸生:生僑組 02-29393091 ext.62221(陸生) 02-29393091 ext.63013(僑生) 2、國際學生:國際合作事務處 02-29393091 ext.62058 |
請務必於本校寄發之「學籍記載表」上勾選申請住宿,並於規定期限內寄回,逾期恕難受理。 |
2.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於102年8月13日上午10時,經學生代表見證,由電腦亂數抽籤決定床位分配順序,依序分配至床位額滿為止。其餘未分配到之序號列入候補名單。若有床位空出,將依序遞補至103年5月30日止。
3.戶籍位於限制區者:102年8月13日上午10時,經學生代表見證,由電腦亂數抽籤決定候補名單順序,限制區候補順序排在戶籍位於非限制區之同學候補名單後,依序遞補至103年5月30日止。
4.結果公告:
(1)102年8月15日下午5時(該作業若提早完成,將於學務處網頁「最新消息」公告提前開放查詢)
(2)查詢路徑: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
五、新住宿生皆須參加防火防災講習
(一)講習日期:102年9月9日(星期一)
(二)報到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
(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屆時將公告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當日無法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9月底前繳回住宿輔導組。
※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碩博士班住宿期限:
1.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2.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二)各學期住宿期間均不含暑假,暑假或每學年續住均需上網提出續住申請。住宿生續住申請時間:約於每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辦理次學年續住申請,凡住宿生未上網申請續住者,將視同不續住。
(三)申請住校者經核准後,應依本校規定日期辦理遷入及遷出手續,未經住宿輔導組許可,不得擅自提前遷入或延後遷出,違者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議處。
(四)申請住校學生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等相關之規定。
(五)退宿者須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及「住宿保證金收取支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完成退離宿程序,始得申請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換單、宿費或住宿保證金退費事宜。若未依規定辦理退離宿手續者,住宿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除國際交換學生請向相關系所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外;申請住宿的同學,請務必至總務處出納組登錄個人之第一銀行或郵局帳戶,俾利離宿時,退還所繳之住宿保證金。
(七)患法定傳染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所稱之傳染病)、精神異常或其他重病(視聽覺及肢體殘障除外),短期內無法痊癒而有隔離必要或需特殊治療者,不得申請住宿,以維護住宿生之健康與安全。若確實有住宿需求者,需檢具醫院診斷書專案報請校長核可後始得申請住宿。若有隱瞞或作不實登載者,立即退宿,並送學生獎懲委員會議處;另如造成傷害者,依相關法令負責。
(八)因應校務發展或特殊事故,住宿生應配合校方宿舍配置,於規定期限內搬遷。
(九)相關查詢網址:
1、新生學號查詢網址:http://moltke.cc.nccu.edu.tw/newstuqryno_SSO/
2、宿舍法規查詢網址:http://osa.nccu.edu.tw/modules/tinyd4/index.php?id=19
愛政大→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 →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 碩博士班申請結果查詢。請至「政大首頁」點選 「行政組織」→「學生事務處」→「住宿輔導組」→「宿舍法規」
全省「戶政事務所」均已連線,有需要同學可持身份證正本就近向各縣市「戶政事務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