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研究生宿舍自8月5日至7日24時止受理申請!

  • 2013-08-06
  • AdminAdmin

國立政治大學102學年度碩、博士班宿舍申請須知 

一、申請時間:1028510時起至8724時止,逾期恕難受理。 

二、申請資格:設籍於非限制地區之本校碩、博士班學生。

()限制地區為(適用於台生)

1.北市中和、永和、新店、深坑、板橋、石碇等行政區。

2.台北市各行政區。

居住於限制區者可於相同時間提出宿舍候補申請。

()戶籍認定標準(適用於台生)

1.至申請日(10287)止,以(個人)戶籍謄本為憑,須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

2.新學年或首次核准住宿者,須繳驗個人「戶籍謄本」予舍區輔導人員,經驗證後,設籍如未滿兩年以上者,將取消住宿資格。惟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請就近申請個人(或全戶)戶籍謄本 

三、申請方式:                             

()一般申請(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
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愛政大  校園資訊系統  校務系統Web 版→資訊服務  學生宿舍申請  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候補申請(戶籍位於限制區者)
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愛政大  校園資訊系統  校務系統Web 版→資訊服務  學生宿舍申請  碩博士班宿舍候補申請。

※請用IE7.0以上版本或FIREFOX開啟申請網頁,GOOGLE瀏覽器無法開啟。

 

四、床位區塊與分配方式

()床位區塊:博士班為自強十舍單人房,碩士班為自強十舍雙人房。

()分配方式:依據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七條及第九條之規定辦理。

  

1.下列資格,得優先分配床位:

 

申請資格

受理單位

備註

1身心障礙學生(持有身心障礙或殘障手冊)

2清寒學生(持有社會局低收入戶卡)

3、現任研究生學會總幹事

4設籍非限制地區達2年以上之本國籍原住民學生

住宿輔導組

 (02)29393091 ext.63251

Fax (02)2938-7225

請於申請期限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辦理。

5國際學生、陸生及僑生
(就讀本校碩博士班第一年且未曾在國內取得大學以上學位者第二年則須與一般生共同參與抽籤

1、僑、陸生:生僑組

02-29393091  ext.62221(陸生)

02-29393091  ext.63013(僑生)

2、國際學生:國際合作事務處

 02-29393091 ext.62058

請務必於本校寄發之「學籍記載表」上勾選申請住宿,並於規定期限內寄回,逾期恕難受理。

 

 

2.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於102813日上午10,經學生代表見證,由電腦亂數抽籤決定床位分配順序,依序分配至床位額滿為止。其餘未分配到之序號列入候補名單。若有床位空出,將依序遞補至103530日止。

3.戶籍位於限制區者:102813日上午10,經學生代表見證,由電腦亂數抽籤決定候補名單順序,限制區候補順序排在戶籍位於非限制區之同學候補名單後,依序遞補至103530日止。

4.結果公告:

(1)102815日下午5(該作業若提早完成,將於學務處網頁「最新消息」公告提前開放查詢)

(2)查詢路徑: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 

五、新住宿生皆須參加防火防災講習

()講習日期:10299(星期一)

()報到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

   (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屆時將公告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當日無法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9月底前繳回住宿輔導組。

※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六、其他注意事項:

()碩博士班住宿期限:

1.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2.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各學期住宿期間均不含暑假,暑假或每學年續住均需上網提出續住申請。住宿生續住申請時間:約於每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辦理次學年續住申請,凡住宿生未上網申請續住者,將視同不續住。

()申請住校者經核准後,應依本校規定日期辦理遷入及遷出手續,未經住宿輔導組許可,不得擅自提前遷入或延後遷出,違者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議處。

()申請住校學生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等相關之規定。

()退宿者須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及「住宿保證金收取支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完成退離宿程序,始得申請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換單、宿費或住宿保證金退費事宜。若未依規定辦理退離宿手續者,住宿保證金不予退還。

()除國際交換學生請向相關系所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外;申請住宿的同學,請務必至總務處出納組登錄個人之第一銀行或郵局帳戶,俾利離宿時,退還所繳之住宿保證金。

()患法定傳染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所稱之傳染病)、精神異常或其他重病(視聽覺及肢體殘障除外),短期內無法痊癒而有隔離必要或需特殊治療者,不得申請住宿,以維護住宿生之健康與安全。若確實有住宿需求者,需檢具醫院診斷書專案報請校長核可後始得申請住宿。若有隱瞞或作不實登載者,立即退宿,並送學生獎懲委員會議處;另如造成傷害者,依相關法令負責。

()因應校務發展或特殊事故,住宿生應配合校方宿舍配置,於規定期限內搬遷。

()相關查詢網址:

1新生學號查詢網址:http://moltke.cc.nccu.edu.tw/newstuqryno_SSO/

2宿舍法規查詢網址:http://osa.nccu.edu.tw/modules/tinyd4/index.php?id=19

愛政大→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 →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 碩博士班申請結果查詢。

請至「政大首頁」點選 「行政組織」→「學生事務處」→「住宿輔導組」→「宿舍法規」 

全省「戶政事務所」均已連線,有需要同學可持身份證正本就近向各縣市「戶政事務所」申請。